在我国商业银行普遍追逐大企业放贷、小企业却贷款无门的情况下,哈尔滨银行开展起专门为微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的业务。迄今,他们累计发放贷款100亿元,惠及10万余个体业者和微小企业业主。专家指出,该项业务取得了银行自身和广大自顾谋生者群体的“双赢”,并使政府获得威信,极具推广价值。
“微贷”业务突破了传统担保方式
据记者了解,哈尔滨20多万个体工商业户普遍有融资需求,却因提供不出适当的抵押物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根据这一实情和自身发展需要,哈尔滨银行从2006年10月开展了以无抵押担保为主要特征的“微贷”业务:把企业现金流作为是否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以客户净收入的70%确定为真实还款能力,再根据其申请的产品种类及额度采取信用或保证的担保方式。他们确定15%和18%两档利率,除利息外没有任何附加费用。 为防范风险,哈尔滨银行建立了高效审批机制。根据贷款额度不同,分3级审贷,审贷小组由3人组成,实行一票否决制。5万元(含)以下贷款,由支行微贷主管及两名独立审贷委员决策;5万至30万元(含)贷款,由支行主管行长、微贷主管及独立审贷委员决策;30万到50万元贷款,由总行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支行主管行长及微贷主管进行决策。一笔5万元以下的贷款从调查到发放只需3个工作日,5万元以上贷款也只需3至5个工作日。 哈尔滨银行董事长郭志文告诉记者,“微贷”业务在一些国家开展得非常成熟。鉴于此,他们从一起步就走国际化合作道路,与法国沛丰协会(国际化小额信贷组织)合作,由法国沛丰派专家在哈尔滨现场工作,传授成熟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在法国专家指导下,他们将已发生风险、未来潜在风险的贷款及微贷员的生产率、贷款注销率都纳入考核;对支行的绩效考核突出考核容忍值,超过容忍值的将被叫停此业务;贷款授权额度与不良贷款率挂钩,不良率1%以内授权额30万元,超1%相应减少;贷款授权额度还与微贷员级别挂钩,高级、中级、初级微贷员授权额分别是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同时,在产品设计上,突出小额度、按月等额返本付息,对返款及时、记录优良的客户给予利率下浮的优惠。
“微贷”对小企业犹如久旱逢甘露
据了解,哈尔滨银行从2003年开始,结合城市商业银行的特点,不断调整信贷结构和市场定位,把支持中小企业作为自己的长远发展战略。截至现在,其小额信贷累计投放100亿元,占该行信贷资产的40%,并创造了50%的收益。 近年来,他们把“微贷”确定为小额信贷的主打业务,受到个体业者和微小企业主的广泛欢迎,甚至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许多自顾谋生者因为得到贷款,摆脱了生存困境。 哈尔滨透笼轻工批发市场业户刘明娣,为救治患癌症的丈夫债台高筑,以致于丈夫去世后,生意因无资金来源面临倒闭。无路可走之际,她向正推行微贷业务的哈尔滨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微贷员通过市场管理者了解到刘明娣经营有方、客源稳定,又经调查得知,其摊床月收入2万元,刨除经营成本、各项支出,净收入1772元。根据这些调查结果,经审贷会审批,龙江支行向她发放贷款1万元。刘明娣利用这笔钱使经营走上正规,后来她又得到3万元贷款,营业额翻了一番,债务也还清了。“这两笔贷款对我太重要了,”刘明娣对记者说,“它令我获得新生。” “微贷”还使一些“小打小闹”的创业者走上了致富之路。哈尔滨哈达果蔬批发市场业户杨林,一心要增加土豆销售品种,可是因拿不出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此项目一直搁浅。后来,他得知哈尔滨银行的“微贷”无需抵押,便尝试并轻而易举地贷到10万元。他的土豆生意越做越红火,现在哈尔滨市场上销售的土豆60%都来自他的批发点,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经济条件改善后,他把妻子和女儿从农村接到哈尔滨生活,一家人在分离6年后终于团圆。
“微贷”业务前景光明意义深远
哈尔滨银行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胡岚对记者说,他们曾调查过一个县,其规模以上企业在GDP中只占35%,规模以下企业占65%,而后者一般是得不到金融支持的。这一局面注定了微贷业务大有可为。 据了解,哈尔滨银行由最初的1家支行试点,发展至目前有7家支行主营微贷业务。今年3月,他们在大连设分行开展此业务,出现排长队办理的局面,短短5个月累计贷款3000多万元,达300笔,实现利润450万元。 据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有关人士分析,“微贷’业务之所以被认可,在于它同时具备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新”,不以抵押物而以现金流为贷款依据,突破了传统担保方式;二是“低”,除利息外没有任何附加费用,融资成本低,而传统信贷除利息外,还有评估、保险、公正等一系列费用支出;三是“快”,审贷时间短至3个工作日,审批机制高效运行;四是“高”,微贷人员由国际著名微贷专家培训,将国际通行的微贷模式本土化。这些特点,是习惯于“傍大款”的大型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 黑龙江省科学顾问委员会财政金融专家组专家王守川指出,在我国有4种自顾谋生者:从农村离土离乡到城市创业的;从国企下岗再创业的;城市广大个体业主;从事特色经营、传统经营的小作坊主和微小企业主。这些人从最初的“求生存”上升到“谋发展”阶段,如果发展愿望由于金融政策等原因受到阻碍,就会对国家、政府心生不满,甚至在被逼无奈时选择“地下钱庄”或高利贷等达成自己的融资愿望,这些行为会对社会健康肌体构成不小的危害。而“微贷”的推出,使这个庞大群体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因而它在一定意义上具有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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