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设专营机构能否缓解小企业融资难
    2009-03-20    余丰慧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针对小企业融资困难凸显的现状,近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创新小企业融资模式,设立信贷专营机构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此助推小企业发展。

  五大行信誓旦旦地表示,将组建什么“专业支行”、“特色支行”、“信贷工厂”等,加大支持小企业力度。而把组建个专门机构称为“创新小企业融资模式”,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在中国有一个现象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国家强调什么工作重要,要求在这个工作上加大力度,一些部门就开始在成立机构上大动干戈。至于实际效果如何,那又另当别论。有些效果十分差,甚至没有什么效果。成立的机构就成为了一个形式大于内容的东西。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村贷款难就没有摆脱这个“宿命”。
  小企业和农村贷款难由来已久。笔者作为从事银行业几十年的资深人士,毫不夸张地说,前十年小企业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就已经非常突出。国家也没有少下工夫来解决这个问题。中央政府、银行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机构,包括几大商业银行在内,下发的文件、要求、政策、措施非常之多。不能说一点效果没有,但是,效果很差。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中国沿海出口型中小企业遭遇空前困难,产品滞销,导致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倒闭边缘。大量中小企业渴望融资,以解决困局。中央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多次到中小企业密集地区进行调研,出台了支持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夕与网友在线交流时,针对一些网友提出的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温总理说,我们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认为就是这些措施还没落实,我希望我们的银行要抓紧落实这些措施。我常讲,经济学家、企业家、银行家身上都要流着道德的血液。也就是说,在危机冲击的时候,在国家处于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去为中小企业服务。”
  当然,也不能说五家大型银行成立“专门机构”一点作用没有,而是说,如果一些制约因素不排除,就是成立了“专门机构”,作用也有限,甚至可能成为摆设。
  问题在哪里呢?
  从大银行内部看,银行往往很难把小企业贷款这项业务放在“眼里”。这些大银行都喜欢贷大(大企业)、贷长(期限长)、贷垄断(垄断性企业)。因此,大型银行必须提高社会责任感,必须抱着为国家分忧解难的思想支持小企业的发展。
  从外部看,主要是小企业自身存在的巨大经营风险吓退了银行贷款。同时,担保机制不健全,使得小企业寻找担保难,也使得银行贷款难以落实。这就要求小企业本身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控制经营风险。
  同时,国家必须出台帮助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比如解决担保问题等。如果担保问题不能解决,无论哪家银行都仍将惧贷小企业。
  美国总统奥巴马16日公布了一项总额达150亿美元的计划,旨在通过采取一系列促进信贷等措施,帮助美国小企业走出目前的困境。美国政府还将从7870亿美元经济刺激计划方案中拿出7.3亿美元帮助小企业降低借贷成本。
  这里有一点特别值得中国借鉴:那就是降低小企业借贷成本,设立担保资金,来解决小企业担保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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