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价格欺诈”要注重证据收集
2006-11-13   作者:朱泽晨  来源:小熊在线
 

  关于村里的欺诈之风,小熊在线一直高度关注,先后撰写了《村里相机产品防欺诈手册 买家暑期采购必修课》《谨防价格欺诈 消费者村里中招面面观》等一系列文章,为消费者敲响警钟,不过今天看来显然还有很多消费者并没重视这个问题。
  在我们为邓先生的投诉积极奔走,寻求卖场市场部门、工商执法部门的帮助解决时,发现对于“价格欺诈”的曲解真的相当普遍。
  市场管理人员一般会这么解释:电脑卖场是一个“议价市场”,最后达成的买卖也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如果商家出售假冒伪劣我们可以帮助消费者解决,但是我们不能管商家卖多少钱啊。所以这个问题它们也很难直接插手,一般都是把商家和消费者叫到一起,协商解决,至于协商结果,他们也控制不了。
  而在小熊DIY论坛一位消费者在求助有关工商执法帮助时也遭遇了这样的说法:“现在是市场经济了,说白了,1块钱的东西,人家卖1万也是卖,卖2万也是卖,谁让你买的?国家没有政策限定商家该卖多少,所以你到哪里投诉也没有用。”点击察看原贴

  处理“价格欺诈”没有法律依据的说法站不住脚

  难道真是我国法律的漏洞让“价格欺诈”钻了空子,无人可管,无法可纠了么?为此,我们咨询了著名律师,盛邦法律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于国富律师,就处理“价格欺诈”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层面等问题进行了了解。

  中关村需要诚信的消费环境 各家卖场管理方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于律师说到“处理价格欺诈没有法律依据其实是对法律法规不了解造成的,市场经济并不是说就没有相应的秩序了。我国市场中存在三种定价情况,一种是和公民生活紧密相关产品定价,比如电、水以及油气等,这属于政府定价;另外就是市场虽然不及上面结合公民生活紧密,政府或者行会给出了建议指导价格,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指导价格上下浮动;最后一种就是市场价格,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调节价,但是市场价并不等于满天要价,同样需要在公平竞争基础之上的合法公平。从上面你说的例子来看,所谓议价就是市场调节价格,而《中华人民共和共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都能找到对应于价格欺诈的明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共价格法》14条明确禁止了八种抬高价格的违法行为,而且并不限于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适用于零售市场的价格欺诈有如下几条: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商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基本上商家价格欺诈消费者的种种手段都可以归结为上述五条中的情形,如果归结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原则规定的‘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方面,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判定处罚,这方面都是有很多案例参考的。”

  面对“价格欺诈”如何维权 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而具体到操作层面,于律师又着重强调了如下几点:
  遭受价格欺诈后,要求助于执法机关维权,必要证据是必可少的,消费者获得证据的手段基本有如下三种:
  1、人证,在消费时可以和朋友、同事一起进行,参与购物的整个过程,即可以作为人证;
  2、物证之一,可以在消费时录制和商家沟通的全过程,可以作为控诉的物证;
  3、物证之二,填写有能够表述商家欺诈行为的各种单据,盖有商家公章的发票、收据等;
  要注意的是,在所有证据中,我们并不是简单出示最终购买物品的价格就能证明欺诈,而证据所要表达的是商家欺诈的过程,比如像消费者传递虚假的信息,如“这个镜头比某某型号好多了,价格却差不多之类”,或者票据上写明产品的具体型号,记录上商家口头规格性能承诺等,越具体越好。这样就可以作为“价格欺诈”的证物,具备证明效力。
  如果消费者没有重视证据的采集,消费过程只身一人,又没有效力依据的票据或者录音等证据怎么办呢?于律师建议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如果以“价格欺诈”投诉到执法部门,证据匮乏,可以改变思路就从合同法上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倘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可在一年之内撤销合同,当然这样过程和难度就要大一些。
  针对我们论坛某网友遭遇的,执法机关拒绝受理的事情,于律师讲到——“任何执法部门最终的司法管辖权都在法院,这样案例完全可以归结为不履行法律职责,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解决,要求工商执法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当然这会涉及到消费者很多个人的时间和金钱精力,只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还是建议消费者和对应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协商问题的解决,举证法律事实来陈述自己的权利。”
  看来,“价格欺诈”并不归咎于“法律缺失”,商家“诚信缺失”和主管部门的“管理缺失”才是造成如今村里“价格欺诈”之风盛行的主因。最后我们一方面督促消费者善用网络这样的价格查询工具,学会“货比三家”的同时,也呼吁有关主管部门重视中关村“诚信”营造,以切实的手段维护北方硅谷的诚信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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